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建设项目,经公司研究决定,采取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询价采购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产服人才网建设采购。
(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报价一览表
(三)需符合现行相关政策及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供应商须知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投标资料包括(不得缺项):
A、报价表(按附件1要求填写);
B、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E、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4)报价文件封装:供应商需提交投标价格,投标报价单一律采用A4纸,入袋内密封,加盖公章;密封袋外包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且应标注:“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指招标公告中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须知及成交标准
1、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40万元(费用含税、含人工成本、配套设备、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2、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后 90 天,并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价格不变。
3、成交标准:经评审最低价中标
4、合同价格形式:包干含税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6时00分止,以实际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接收。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13号楼2层。
3、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599039609
五、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签订合同:在通知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交货时间:按合同规定。
交货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13号楼2层。
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服务热线
0591-38716009